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10年12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黄卫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
黄卫,男,汉族,1961年4月生,江苏通州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入党,研究生学历(1986年1月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毕业),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1977.10 江苏省南通县石港公社齐心小学代课教师;
1978.09 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学习;
1982.08 解放军工程兵学院教员;
1983.09 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6.01 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教研室助教、讲师,党支部副书记;
1988.06 我校交通运输工程系教研室主任、讲师;
1990.10 我校交通运输工程系副教授、教授(其间:1991.09--1994.10我校交通运输工程系公路与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1993.05--1994.02美国加利福尼亚伯克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1995.01 我校交通运输工程系副主任(1995.05 获博士学位,1996.04博士生导师);
1996.05 我校交通工程学院院长;
1998.05 我校副校长;
1999.06 我校副校长、党委常委;
2000.04 我校交通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级,2000.0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2001.08 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3.02 江苏省副省长;
2003.08 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8.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8.11 北京市副市长;
2010.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