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与法律研讨会(第十九期)——建设工程合同终止问题研究

发布者:张星发布时间:2012-10-30浏览次数:390

 

     20121027下午,第十九期工程与法律专题研讨会在我校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1501室召开。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建设工程合同终止问题的研究。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我院和我校法学院以及南京工业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的老师和学生近40人,同时,也吸引了对工程与法律问题有兴趣的工程与法律界人士的参加。 

本次研讨会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黄一芃同学主持,研讨会的报告人及主题依次为:

1)我校法学院的刘莹莹同学——“施工合同解除法律问题研究”;

2)南京工业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的张晓晨同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的权责探讨”。

在讨论的过程中,同学们踊跃地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见解;我院张国委和田智勇两位同学分别对两位主讲人的报告作了精彩的点评。

值此秋高气爽之际,我们在我校这块神圣的土地上,展开了这样一场热烈而温馨的学术研讨会。参与研讨会主题发言的同学,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发包人和承包人相应的权、义、责和工程款计算以及损害赔偿为核心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工程后期质量保修等相关问题。由于同学们的热情参与,现场的讨论与交流气氛十分热烈。沈杰老师和博士生徐伟针对同学们的发言和讨论,给予了的指导或总结,将会场的气氛推向了高潮。会后,同学们相聚一堂,共进了一顿简单的晚餐,更是增进了相互之间的情谊。

这场同时从法律角度和工程角度出发,并融合财务等相关学科知识而展开的讨论,有助于我们适应当今社会对多元化、全方位人才的需求。启示我们在今后的学习中,应该注重知识学习的交叉性和多样化,形成相互渗透的结构化的知识体系,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 

 

 沈杰

 

徐伟 

 

 

  

 发言

(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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